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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警服务业在国内的3大差异性表现
更新时间: 2015-01-16 10:52:21

    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均衡,消费主体对报警服务的认知程度不同,运营主体对市场培育的力度不同,造就了中国报警服务业在国内发展的差异性,那么会有哪些多元化的性质呢?

    一、经营模式的多样性

    目前报警服务运营主体以经营性质分,保安公司性质的,以北京和上海为代表,民营企业性质的,以广州澳星等为代表,外资或合资的,以美国ADT和中澳合资的IFCS(爱弗)为代表。中国虽然有千余家的报警运营主体,但是各个主体之间的发展非常不均衡,在规模和实力上表现出非常大差异。

    二、服务模式的多元化

    一是自建出处警队伍的模式,这种模式的运营主体不仅承担报警后的警情复核,警情的现场处理也由企业组建的出警队完全承担。二是公安机关处警模式,报警运营主体只负责报警信息的接收、处理、复核、过滤和上传,公安机关接收到由运营主体过滤后的报警,调度各种警力资源处置。

    第二种模式的工作流程是:报警服务企业把接收到的报警信息进行先期的接收、复核和过滤,将过滤后的精确的信息上传公安机关,公安机关依据接收到的精确信息进行警情处理。在这种模式下,报警服务企业实践了企业责任,而公安机关在履行社会职能目标的同时,使得有限的警力资源得到合理使用。

    三、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

   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科技防范的建设,历年来从政策方面给予了极大的扶持,在平安城市建设进程推动下,从而拉动我国多方面、多层次的安防需求和报警服务需求。取得了我国各级重点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对报警服务的认同,同时在商业行业和居民家庭方面,也产生很好的共鸣,报警服务消费的显现强劲增长势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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